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建立系统、完整、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废立改”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天水师范学院制度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师院党办发〔2020〕13号)和《关于开展学校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集中开展规章制度清查摸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6至2020年度以来,各单位(部门)对照上级制度文件落实情况和学校印发的涉及各单位(部门)各类规章制度文件,形成“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工作台账。
为方便查阅,发展规划处整理了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请各单位(部门)参照《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参照表》(2016-2020)认真核对清查,有无遗漏,进一步做好更新和完善学校目录清单工作。
二、清查内容
1.清查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主要清查各单位(部门)以党委、学校名义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不包含单位或部门内部规章制度文件)。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建立和完善在学校层面上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2016-2020),见(附件2)。
2.清查“废立改”工作台账。主要清查各单位(部门)在学校层面上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中需(已)废除、修改和新订的制度文件名称、文号和印发时间,建立和完善“废立改”工作台账。请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需(已)废除、修改、新订规章制度统计表(样单)》,见(附件3)。其中,在新订制度文件中将未出台的制度文件只填写“制度文件名称”和“进展情况”说明即可。
三、制度界定
按照年度界定,将2018年以来各单位(部门)在学校层面上出台的或即将出台的制度文件统一认定为新订制度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推动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积极主动研究制度建设,抓好组织领导,做好制度建设方案,加强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废立改”工作台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2.纸质材料(附件2和附件3)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日(星期一)下午5:30之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楼609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部门(单位)+“废立改”工作台账,并发送至邮箱:106256724@qq.com。
附件:
1.《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参照表》(2016-2020)
2.《学校规章制度文件目录清单》(2016-2020)
3.需(已)废除、修改、新订规章制度统计表(样单)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