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室职责

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研究、编制和执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对事业规划的执行开展检查评估和总结。

2.指导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指导和监督各学院事业规划编制工作。

4.负责学校事业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5.负责学校事业规划的年度分解及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

6.负责校园建设和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7.负责学校年度计划分解平衡与实施监控及动态调整等工作。

8.制定、修订、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办法,对学校重大合同实施审批,对所有学校对外合同文件实施备案、抽查。

9.制定、修订、动态调整制度管理办法,对学校出台制度实施审批、备案。

10.定期汇编高校政策信息。

11.负责管理规范处室相关工作。

12.综合协调处内各科室、本单位与学校其它单位之间各项工作的开展。

13.负责起草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等。

14.负责处办公用品、资产和印章管理工作。

15.负责处文档资料的归档及宣传、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16.协助处领导处理安全、信息、保密、考勤、接待等日常处内事务,落实科内工作实施。

17.完成处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任务核定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及量化指标。

2.按照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3.负责组织制定和分解各单位(部门)任期目标和年度分目标。

4.负责监督各单位(部门)发展规划任期目标的执行和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和目标调整。

5.负责各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的组织考核,拟定考核情况报告,提出奖惩意见。

6.负责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组织目标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等。

7.完成处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2020-2025天水师范学院发展规划处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更好体验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257号  陇ICP备15003457号